招标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超高速数字集成电路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广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
2)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
②外贸合同签约卖方原则上必须是原厂商或其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原厂的中国区代理商,且在外贸合同中以原厂的中国区代理商身份作为卖方,还应出具相应的销售资质证明;(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
③非中国境内的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需证明其在中国大陆有分公司或者办事机构,提供服务保证。(提供售后服务条款,售后服务机构地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9-2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10-09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广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超高速数字集成电路测试系统 | 1套 | 超高速数字集成电路测试系统用于高速集成电路参数和功能的检查与验证。 | 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
2)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
②外贸合同签约卖方原则上必须是原厂商或其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原厂的中国区代理商,且在外贸合同中以原厂的中国区代理商身份作为卖方,还应出具相应的销售资质证明;(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
③非中国境内的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需证明其在中国大陆有分公司或者办事机构,提供服务保证。(提供售后服务条款,售后服务机构地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9-2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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