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家和蓝岸丽舍供热改造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2.3、工程概况:新建DN300一级供热管网,长度约560×2m;热力站设4.5MW、4MW换热机组及附属设备设施。
2.4、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家和蓝岸丽舍。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总投资额:510万元(其中设备材料296.46万元)
2.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的25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家和蓝岸丽舍供热改造工程设备材料(换热机组、保温管材、阀门、机电辅材等)采购整套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保险、技术服务、税费等费用;全部工艺设备的调试及验收;系统的培训和移交及其他售前、售后服务工作等所有伴随性服务。(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等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制造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供货及维保能力;
3.2、投标制造商的要求:(1)换热机组:须具备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制造、供货、安装及维保能力;提供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组、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和制造; (2)保温管:有效期内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使用寿命30年的保温管产品检测报告(非聚氨酯厂家的CCOT试验报告);(3)阀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B级以上(含B级)的制造许可证书;
3.3、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今)类似设备材料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4、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材料招标中同时投标;
3.7、投标人须具备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25日历日内送货至施工现场的能力(提供满足要求的供货承诺函)。
B.投标代理商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代理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供货及维保能力;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今)类似设备材料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3、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材料招标中同时投标;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须具备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25日历日内送货至施工现场的能力(提供满足要求的供货承诺函)。
4. 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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