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化净化中心气化炉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8-p3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化净化中心气化炉备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化净化中心气化炉备件采购,包括托砖盘内环、下降筒、上升筒、托砖环、激冷环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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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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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托砖盘内环Φ1330×Φ1070×126 Incoloy825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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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下降筒Φ1220×5814×8mm Incoloy825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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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升筒Φ1850×1350×6324mm 316L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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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托砖环Φ1330×1070×126mm Incoloy825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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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激冷环Φ1610×1080×406.8mm Incoloy825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 |
套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化净化中心气化炉备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还应提供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授予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气化炉备件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5.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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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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