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梁山县人民医院六大中心移动体检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市网项目编号:LSZC-202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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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梁山县人民医院六大中心移动体检车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共分一个包,包01:移动体检车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
- 采购预算:160.00 万元。最高限价:160.00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行完成之日止。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2)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 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投标投标人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有附件,须提供附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有效证件,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有附件,须提供附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组的投标;生产厂家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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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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