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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智能传感器实训室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智能传感器实训室

预算金额:13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智能传感器相关实训台、调试、测试软件及工具等设备(设施),用于视觉传感器、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激光雷达、组合导航整车安装、调试、测试,各智能传感器标定与校准,各智能传感器故障诊断,整车感知系统综合测试与故障诊断等项目教学;用于智能传感器装调与测试、智能网联整车综合测试等课程教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4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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