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亳州学院音乐厅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924.01元
最高限价(如有):487924.01元
采购需求:亳州学院音乐厅维修改造项目是对艺术楼南二楼报告厅现有舞台、调音室、观众席进行维修改造,重新构建符合专业声学标准的舞台,主要包括安装四面反声罩、扩声和多媒体设备等工程;维修观众席墙面、顶面及更换窗帘;拆除原有舞台曲面屏、灯光、音响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施工工期45日历天。工期一般为两段时间的相加(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停工的时间扣除):第一段时间从开工令(或开工通知)发出时起至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时止;第二段时间从竣工验收后发出质量整改通知时起至整改回复合格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3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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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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