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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办公会议系统智能终端服务升级采购-询比公告
日期:2025-09-24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办公会议系统智能终端服务升级采购,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预估金额60000元人民币(含税),不含税金额为56603.77元人民币。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办公会议系统智能终端服务升级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完成本项目的要求并达到验收条件。

1.2.3、驻场服务:自双方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乙方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为甲方提供为期个月的一人驻场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1.2.4、质保期:5年,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

1.2.5、服务地点:贵州省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技术标准要求:按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1.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服务质量要求及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2.8、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成交人1名。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4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设置如下:★

序号

服务内容

具体需求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1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办公会议系统智能终端服务升级

多方会议、会议头像处理、同步录制与存储、声音、麦克风等服务、录播文件管理服务升级,详见技术规范书

56603.77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登记的文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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