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排水防涝等管网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排水防涝等管网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37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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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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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监理服务 |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排水防涝等管网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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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0日(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排水防涝等管网设施配套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排水防涝等管网设施配套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2025年6月-2025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规定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满足最低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同时承诺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采购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提供承诺书)。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2)监理员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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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