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 项目名称###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15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3: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6: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7: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8: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9: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2: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3: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4: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若投标产品为辐射装置,须提供投标人对应类别《辐射安全许可证》(含附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5: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6: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7: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8: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包9: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适用);若投标产品为辐射装置,须提供投标人对应类别《辐射安全许可证》(含附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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