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9-29 23:59
中铁四局集团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所需混凝土运输服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于2023年12月中标,计划工期: 2年 ,工程造价:5.02亿元,工程地址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开工时间:2023年11月30日竣工时间:2025年8月31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
招标运输服务包件划分表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混凝土运输服务 |
YSFW-01 |
立方米 |
53000 |
中铁 |
中铁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械设备租赁范围的投标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运输能力:投标人混凝土运输车保有量不少5台,需附相关产权证明及运输人员,营业范围需要具备机械租赁资质。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3年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运输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同类运输服务已完成的业绩材料两份(合同协议书),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30万元。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不接受2024年8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投标。 |
1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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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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