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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025年上海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包件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025年上海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2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序号

内容

数量

交货期

分项预算

包件二

1

膳食纤维测量仪

2台/套

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

40万元人民币/套

2

超纯水机

1台/套

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

20万元人民币/套

3

自动凝胶净化仪

2台/套

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

32万元人民币/套

4

全自动在线/离线浓缩系统

1台/套

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

20万元人民币/套

5

多功能酶标仪

1台/套

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

35万元人民币/套

★注:本项目未做过进口论证,不得采购进口产品。报价不得超过分项预算与总预算。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件实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对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每个包件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供应商应按包件将投标文件独立封装且最多中标其中一个包件,后续包件不再进行中标推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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