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都市滨江路片区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5]191号),招标人为宜都市两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宜都市滨江路沿线胜利社区和清江社区进行城市更新改造,整治破旧建筑和改造公共活动场地面积约6.5万㎡;完善片区基础道路及设施9.7公里,配套建设地下给排水管网4.5公里、电力电信管线5公里,燃气管线3公里和其他配套基础设置;改扩建部分停车场,涉及停车位400个,配备充电桩40个;同步完善片区内智慧设施建设等。
(2)资金来源:对上争取、申请政府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滨江路片区。
(4)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5)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且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各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监理员须由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
(4)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
(5)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
(6)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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