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 国道111(河防口-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线路迁改工程(电力部分)已由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道111(河防口—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线路迁改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怀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怀柔区国道111。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678.49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新敷设电力电缆、直埋热浸塑钢管、新架架空线、拆除旧电缆等。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近 / 年 / (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 (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请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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