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
项目名称:霞浦县和美乡村品质提升项目(勘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7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67000元(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18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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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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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霞浦县和美乡村品质提升项目(勘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1.00 |
967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且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阶段勘察成果。(注:整个服务期暂定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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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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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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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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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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