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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光久桦府西侧世纪大道新增声屏障工程(第二次重发)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光久桦府西侧世纪大道新增声屏障工程(第二次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9045

最高限价(元):709045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904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龙光久桦府西侧世纪大道。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新增声屏障K12+740~K12+960(南侧防抛网北端-现状北侧声屏障),总长约220m(根据现场实际为准),声屏障形式与现状一致,采用5m直弧式(防撞桥高1.1m,声屏障屏体高度4m,有效高度5.1m)。
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和图纸。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建筑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方可投标本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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