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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范围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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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煤燃烧与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广东能源分室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纳科西一街1号5号楼(一层、三层和四层)。 |
服务期限至本项目内容完成为止: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结清所有费用款项。 |
98万元 |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工程咨询: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投标人委派的可行性研究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4.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行贿案件刑事判决书的查询结果截图)
4.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查询企业状况),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7本项目涉及绿色采购,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一)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二)因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犯罪,或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但未按期整改的。
(三)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四)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或者节能目标要求的。
(五)未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
(六)当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达标的。
(七)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
(八)具有其它违反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的。
4.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0投标人非在执行的灰名单单位。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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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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