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LZB-2025-FW10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二附属###路院区车辆管理收费业务委托**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承包费最低限价:********.00元/年(各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 ********承包范围:院内所有地面停车位,共计约41个。具体区域以招标人现场指定为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承包要求”。 ********承包模式:采用 “大包干”模式,供应商每年向医院缴纳固定承包费用,自负盈亏。 ********承包期限:3年,实行一年一签, 双方是否续签由医院根据其职能主管部门意见决定。 ********项目地点:郑州大学第二附属###路院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内,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7、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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