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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智慧城中村(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翔安区智慧城中村(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

采购包1(翔安区智慧城中村(三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224,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翔安区智慧城中村(三期)项目 1(项) 向洪前社区、祥吴社区、城场社区、石塘村、蟳窟社区、市头社区、同美社区、亭洋社区、曾厝村、嶝崎社区、双沪社区等11个城中村提供数据建设服务、智慧城中村升级服务、智慧城中村部署服务、社区运营服务、安全支撑服务、监控监测服务及配套设施等技术服务 18,0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240天,建设完成后开展为期3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且通过验收评估后进入三年运营服务期。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三年运营服务期自通过验收评估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24 至 2025-09-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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