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元):标包1:699700.00,标包2:6083300.00,标包3:218300.00,标包4:60000.00,标包5: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一:基础设施服务及安全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997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二:定制化软件服务及数据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833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三:定制化软件第三方测试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包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包五: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标包4: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标包5: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归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项2: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归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项3: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归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项4: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具备“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以内,并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归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项5: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内,须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官网截图及相关附件等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归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投标人具备“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以内,并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中。
标项5:
投标人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内,须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官网截图及相关附件等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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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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