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维修工具设备采购询价
二、项目编号:2025-JLDJ(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总价限价 (万元/人民币) |
交付周期 |
备注 |
|
1 |
维修工具设备一批 |
14.9 |
2025年10月16日前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及验收 |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
|
2 |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方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最高限价:14.9万元 ;
3.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0.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