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RC-ZB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特困人员个人清洁和康复理疗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资质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须包含:康复医学科);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网http://********/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信用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 (8)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现更正为: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网http://********/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信用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 (7)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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