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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24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屏南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NDJ。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食堂食材配送

一年

509600

569600

5096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信用记录,适用于(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其他政策:(“无”)。上述数字指合同包号。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1、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①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行政机关处罚文书为准。

3、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购买招标文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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