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铝连城分公司2025年10月份高锂电解质块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5-ZB105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
一、招标条件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铝连城分公司2025年10月份高锂电解质块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5-ZB10532),招标人为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是对中铝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10月份生产所需高锂电解质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使用地点为中铝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数量3000吨。
2.1项目名称: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铝连城分公司2025年10月份高锂电解质块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是对中铝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10月份生产所需高锂电解质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使用地点为中铝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中标人分批送货,按需到货,确保生产现场所需数量。
2.4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和桥镇建设坪
2.5招标范围:
中铝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10月份生产所需高锂电解质块共计3000吨。
序号 | 物料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1745899 | 电解质 | 高锂电解质块:氟化锂含量≥3.5%,氧化硅≤0.04%,分子比2.2--2.5,电解质为块状,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炭渣 | 吨 | 3000 | 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
注:中标人实际送货数量对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数量,经与招标人协商允许有±3%的容差。
2.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需到货,确保生产现场所需数量。在供货周期内,接到周计划后,要求三天内具备送货条件,并根据周计划送货进度送货到使用现场,现场卸车条件每天不超过6车,不得影响收货人正常生产使用。
2.7其他:质量标准:氟化锂含量≥3.5%,氧化铁≤0.06%,氧化硅≤0.04%,分子比2.2--2.5,电解质为块状,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炭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标的物的生产和加工企业或标的物销售厂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能接受先货后款的付款方式。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含)电解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或业绩订单(订单双方、订单日期、订单关键内容)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6 14:00:00.0至2025-10-10 14: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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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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