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对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LED门楣电子显示屏采购、存量过保LED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及存量电视机联网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全省营业网点LED门楣电子显示屏采购、存量过保LED电子显示屏维保服务及存量电视机联网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为采购单红色LED电子显示屏及配套系统工程服务、户外P10单红色电子显示屏维护服务及电视机联网维护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3项目投资估算:总预算3886231.2元(含税),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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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平方米) |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元/平方米) |
含税最高限价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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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外P10单红色显示屏及配套系统工程项目 |
1458 |
1592.92 |
1800 |
262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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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两年维护面积(平方米) |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平方米) |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元/平方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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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户外P10单红色电子显示屏维护服务 |
5093.13 |
226.41 |
240 |
1222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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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两年服务网点数量(个) |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网点/年) |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元/网点/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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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视机联网维护服务 |
188 |
198.11 |
210 |
39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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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合计(元) |
3886231.2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5合同期限:本次采购周期拟定年限为2年。
2.6交货安装期:单红色LED电子显示屏自招标人发出需求后,在5工作日内完成设计的效果示意图,效果示意图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15工作日内完成安装。
2.7交货地点及维护区域:招标人指定的各营业网点。
2.8质保期:最低要求5年,保修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特定资格要求:
3.1.2.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取得LED电子显示屏主要配件即模组制造商的授权,提供有效期内原厂授权函。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即可。
3.1.2.2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一日至少一个20万及以上的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类似案例。
(注:①业绩合同扫描件(要求合同内容清晰、签章完整);
②合计金额≥20万元的结算发票(每张发票须附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屏);
③考察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没有签署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生效之日或服务期起始日为准(以孰早认定),无法判定合同时间的,视为无效。)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存在共同的高管人员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处理期内。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提供《供应商近亲属在建行任职回避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