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用房修缮工程;
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项目概况:黑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维修位于香坊区荣进街115号院区及轧钢街8号院区,厂区内维修房屋屋面漏水、院区车库门维修、院区保安室电路、院区杂草清理、院区内布设监控设备等维修;
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工;
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 招标范围:对院区内工程量清单内项目范围进行维修;
1.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8542.68元;
1.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信息;
2.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二级(含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 1 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 1 人(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2.8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至2025年10月0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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