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项目指挥部
连云港市徐圩港区商业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一期
建投公司-连云港总包部-和和市政管廊七期进度付款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黄骅港项目指挥部连云港市徐圩港区商业储运基地公共配套工程一期,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建投公司-连云港总包部-和和市政管廊七期进度付款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编号:BM036363HXCGFA250821001)。采购人为黄骅港项目指挥部,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36363HXCGFA250821001/01
标段(包)名称:和和市政连云港七期进度付款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标段包01
* 采购内容及范围:对本案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作为案件代理人,代为参加二审及后续的发回重审(如有),争取最大化减少被判决支付金额,直至判决生效,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整理、准备答辩意见、出庭、举证等。 (二)与案件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为已入选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 2.申请人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职业证书。 3.申请人名称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一致。 4.申请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不少于3个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胜诉的业绩。需提供相关案件证明材料。 (二)人员要求 1.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资格,且负责过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工作,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不少于1个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胜诉的业绩,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和负责过的案件证明材料。 2.申请人服务团队其他成员不少于3人,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参与过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工作,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和从事过的案件证明材料。 案件证明材料: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载明负责人、成员信息),及其他佐证材料(可根据保密需要隐去商业秘密信息)。 (三)信誉要求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经营违法违规事项,未收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5. 采购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否
6.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5-09-24 12:00起至2025-09-27 23:59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