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腈纶部污水场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系统项目主要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要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1台。技术标准:按《抚顺石化腈纶部污水场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系统主要设备采购招标技术方案》要求执行。质量要求:按《抚顺石化腈纶部污水场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系统主要设备采购招标技术方案》要求执行。服务要求:供货单位负责运输送货,供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交货地点:抚顺石化腈纶部臭氧高级催化氧化装置现场交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付款方式:送货到达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货到验收合格,安装投用运行稳定一个月,进行120小时标定,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分析,标定结果达到协议要求指标后,凭使用单位合格证明挂账,当月扣除10%质保金,次月余款现款支付,质保金待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回。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167.24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为准)。4、要求提供2015年至2025年期间,具备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臭氧催化氧化单元处理的成套设备整体供货1套及以上,并且业绩中需明确体现臭氧投加浓度与去除COD浓度的比值不超过2:1、污水中的COD氧化去除率大于等于45%。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污水处理用户签字盖公章的验收报告;(2)合同;(3)发票及对应的网络查询截图;(4)安装在现场的成套设施的照片;(5)安装地点的百度地图截图;(6)提供业绩方运行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现场核实。如业绩所在方不配合核实,此业绩视为无效业绩。5、在云梦泽网站-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云梦泽-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A33010706水处理、环保设备及配件)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24日18时至2025年9月30日2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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