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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芦北路王兰庄地块临时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芦北路王兰庄地块临时绿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5638万元

最高限价:74.563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4.5638 74.5638 其他建筑工程 芦北路王兰庄地块临时绿化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芦北路王兰庄地块临时绿化项目竣工验收且养护期结束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设备,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到 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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