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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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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南昌昌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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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 |
仪亭里路(原嵩氨路)、北嵩路、梧桐岗路(原王家路)道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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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昌市青山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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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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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 2101-360111-04-01-645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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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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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200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0956436.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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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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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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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包括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绿化、交通、雨污水、配电照明等专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技术服务。不包含勘察设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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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仪亭里路(原嵩氨路)、北嵩路、梧桐岗路(原王家路)道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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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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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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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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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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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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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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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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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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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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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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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资格。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有在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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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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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的上岗证书,安全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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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3、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满足以下二项任意一项):(1)设计方:近五年内(2020年09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设计服务费)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施工方:近五年内(2020年09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2)施工方或设计方:近五年内(2020年09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二)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五年内本人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四项任意一项)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①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2020年09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专业工程为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备案表)五件中的不少于三件。②担任过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设计业绩:2020年09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设计服务费)在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设计服务费2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备案表)四件中的不少于二件。③担任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需提供:2020年09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安装工程费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备案表)、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四件中的不少于二件。二、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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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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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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