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塘坝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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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塘坝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塘坝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伊发改投资【2024】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伊吾县吐葫芦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伊吾县吐葫芦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 ;

2.2 工程规模: 14000000.0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89100立方米塘坝一座,并配套附属设施,新建49平方米管理站房一座及自动化设计(包括网络信息化平台、塘坝视频监控系统和闸门阀门监控系统等)新建1200立方米沉沙池一座,新建防洪堤长0.5公里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2.4 最高控制价: 11417967.17 元;其中可竞争金额10317967.17 不可竞争金额 1100000.00 元(含暂列金 600000.00元,暂估价500000.00 元及其他项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1 个;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217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资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4日 09时至2025年09月30日 2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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