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筑城圩泵站双回路电源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1219.52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要求:
(a)具有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
(a)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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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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