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桦川支公司营业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桦川支公司营业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建设内容:完成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燃气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建设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桦川支公司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注: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 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7.招标控制价:719570.07元(含增值税)。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24日9时至2025年09月30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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