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履约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一)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1.施工阶段监理
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2参与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3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4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1.5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6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7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8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0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1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1.12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3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14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15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建设单位。
3.监理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二)施工质量目标
质量标准:合格。
(三)监理要求
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四)其他
采购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供应商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四、验收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支付本项目施工合同签约总价乘以中标费率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监理资料,并配合完成财审结算工作后支付剩余监理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监理费=本项目施工工程的结算金额*中标费率。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监理资料,并配合完成财审结算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合格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