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数智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ZHJ
3.采购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5.项目预算:190万元以内
6.采购需求:财务共享数智系统平台项目建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8.建设地点/服务地点/交货地点: 广西梧州
9.项目类别:服务
10.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证书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需要具备有效期内的用友产品服务授权资质材料(加盖公司公章),证书上应明确授权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5个与本项目财务共享或数智系统采购项目,且每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10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或至少负责过5个完整的财务共享项目,承诺项目全程服务,中途更换人员须得我公司同意。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简历,详细说明其从业经历、项目经验,提供其所负责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客户证明信(加盖公章)。
(4)项目团队成员:团队中至少包含2名具备用友NC财务共享模块认证的高级顾问。包含2名具备3年以上开发经验的软件工程师。承诺项目全程服务,中途更换人员须得我公司同意。提供团队成员的简历、专业资格证书、用友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以上提供证明并盖公章)
(5)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其中需包含详细的服务承诺、售后支持体系、应急响应机制等内容。
(6)供应商需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共享中心系统需求,设计提供原型展示(此原型设计DEMO的界面功能演示结果将作为供应商选择的评审依据之一)。
(7)其他要求: 不得转包且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国家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或采购人所属的子公司或广投集团两家及以上子公司列入“取消资格”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子公司是指广投集团依法投资并直接管理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二级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4日8时至2025年9月30日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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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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