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4040000.00元(第一包为8424000.00元;第二包为5616000.00元),具体材料清单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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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水表基表组件(铁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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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型号规格 |
总数量(套) |
第一包数量(套) |
第二包数量(套) |
单项最高报价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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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N15 |
60000 |
36000 |
24000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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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N20 |
180000 |
108000 |
72000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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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N25 |
60000 |
36000 |
24000 |
58 |
1.7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2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
2.2项目工期:
交货期: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货。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要求。
2.5 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þ质保期: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并开具的发票之日起算不少于六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适用于第一包、第二包)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一项自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独立完成的公称直径DN15-DN25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智能水表基表组件(铁壳)(或体现NB无磁技术特征的智能/物联网水表(铁壳))的,单份合同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含35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除外)。
注:水表整表对应的供货发票金额按照供货发票金额50%计算,非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的供货发票不作计算。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智能水表基表组件(铁壳)(或体现NB无磁技术特征的智能/物联网水表(铁壳))的供货内容【需体现出智能水表基表组件(铁壳)(或体现NB无磁技术特征的智能/物联网水表(铁壳))的生产制造商、公称直径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关于合同供货内容的承诺函、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是拟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采购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采购货物必须在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①提供供应商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②提供供应商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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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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