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位城中村改造5#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服务(项目名称)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5】2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道南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道南位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南位路以北,规划路以南,南位中街以东,规划街以西。
2.1.2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规划总用地67.5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0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85万㎡,地下建筑面积约4.19万㎡,容积率1.97。
2.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具体以实施情况为准。
2.1.5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要求。
2.1.6最高限价:220338元 。
2.2比选范围:2.2.1.勘察:收集场地资料并制定勘察方案,通过现场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及地下水和不良地质现象勘察,结合试验分析场地岩土特性,编制勘察报告。
2.2.2.边坡支护设计: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条件和周边环境要求,设计满足承受土压力、地下水压力及荷载的要求,同时应保证施工和拆除的便捷性的边坡支护设计方案。
2.2.3.地基处理设计:基于地质勘察结果,进行土壤力学参数的测试和分析,以设计合适的地基处理设计方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不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以及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9月23日 至2025年9月28日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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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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