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N-283
3、项目概述:制作展板、宣传单、水牌、标识牌、吊旗、广告牌、海报、展架、灯箱、大型活动庆典礼仪等,且根据需求配送至哈密市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三道岭等指定地点并安装。服务期限一年,预算28万元(含税费、运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4、采购内容:制作展板、宣传单、水牌、标识牌、吊旗、广告牌、海报、展架、灯箱、大型活动庆典礼仪等,且根据需求配送至哈密市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三道岭等指定地点并安装。服务期限一年,预算28万元(含税费、运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其他说明: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日10时至19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