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东佐车辆段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集成02包,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东佐车辆段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集成02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范围为6号线一期工程,位于城市中部及东部,为线网中连接主城区与东部新城副中心的加密线,串联了东二环居住区、天山海世界商圈及东部产业新区等客流集散点,一期工程东部新区段与1号线正定片区段共同支撑南北向辅轴,为复兴大街以东产业带提供了完善的轨道交通服务。
线路全长约12.577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为1.51km,最大站间距3.008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最小站间距0.862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
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初期4辆编组,近期4辆及6辆编组混跑,远期6辆编组,最高时速80km/h。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裕华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2.2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包括本项目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集成02所有工艺设备的供货、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现场试验及试运转、设备现场验收和生产厂培训、招标方现场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竣工资料组卷排版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02包。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开始至初期运营前(暂定),具体时间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2.6交货地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东佐车辆段指定地点,招标方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利。二次搬运等相关费用(若有)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7质保期
质保期自初期运营之日起24个月。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或停车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工艺设备集成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注:本项目监理人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4日09:00至2025年09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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