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德惠市残疾人联合会辅助器具二次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304000.00元;
4.最高限价:3040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非中小企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的产品)。
3.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近三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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