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1. 我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人,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应答须按照我公司要求提交;
2. 本项目最终用户为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我公司与中选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最终用户作为见证方。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见证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技术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监督、审查、验收及考核评价等);
3. 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最终用户各自享有的合同技术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最终用户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二、项目概况
1.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根据工作要求,参与或牵头负责中核集团审计中心(东南中心)(以下简称审计中心)各项审计工作,视具体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紧急情况、工作量大小等,聘请外部中介机构选派人员参加项目审计工作,服务期限暂定为二年。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相关信息核实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2.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 报价人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或他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
4. 报价人未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列数据为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报价人应提供自查结果,未提供的,相关信息核实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相关系统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7日17时
2. 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7时
3. 报价截止日期:2025年9月30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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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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