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基于联合酒泉数投实施酒泉市档案馆公文归档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软硬件采购项目,其中软件部分包含4套软件系统(立档单位电子公文归档系统、立档单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政务网服务平台、电子档案在线接收进馆系统)的实施部署,硬件部分包括数据库、加密机、OFD转换工具和光盘库及硬件采购集成服务费。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2025年酒泉数投软件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其中软件部分包含4套软件系统(立档单位电子公文归档系统、立档单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政务网服务平台、电子档案在线接收进馆系统)的实施部署,硬件部分包括数据库、加密机、OFD转换工具和光盘库及硬件采购集成服务,采购类型为物资及服务采购。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家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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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估算金额(元) |
税率(%) |
价款估算金额(元) |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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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硬件采购 |
/ |
580000.00 |
13% |
513274.34 |
6672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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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软件平台研发 |
/ |
950000.00 |
6% |
896226.42 |
537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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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成服务 |
/ |
50000.00 |
6% |
47169.81 |
28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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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80000.00 |
/ |
1456670.57 |
12332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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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付。
质保期:交付之日起三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硬件采购为513274.34元(不含税),软件平台研发为896226.42元(不含税),集成服务为47169.81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响应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密码机资质要求:应答人提供的密码机需具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及检测报告,提供检测证书报告扫描件。
2.1.5密码机资质要求: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或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承诺函为准);
2.1.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本项目所响应的加密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以制造商授权为准)。
2.1.8转包、分包: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以不转包、不分包承诺函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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