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汀县汀东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已由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以会议纪要(汀水保纪要〔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60%、地方配套40%,招标人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汀县各乡镇;
2.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666.67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约1000万元(暂定,批复项目总投资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为准),监理费约为27万元,监理费率约为2.7%(暂定,以最终实际发生监理服务的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计费额×中标监理费率来计算监理费);
2.3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施工、劳务及采购阶段(如有时);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5最高控制价:270000元;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含施工、劳务及采购阶段(如有时))及缺陷责任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和不低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1项国家或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类项目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或水利或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本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和/职称,具备1项国家或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类项目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4日00:00时至2025年10月14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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