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城客运中心综合大楼及客运中心一楼店面部分资产公开招租。2.项目地点:南城客运中心综合大楼及客运中心一楼店面座落###县建昌镇盱江北大###路交汇处,盱江河畔,周边有住宅小###街铺,西对面是九鼎商贸城。3.建筑概况:南城客运中心综合大楼房产一至五层总面积********㎡,其中二至四楼面积1200㎡出租为宾馆客房;南城客运中心一楼店面总面积********㎡,其中面积85㎡出租给宾馆为门面。4.租赁期限:5年(含装修期/免租期,装修期/免租期为3个月)。5.资产经营用途: 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宾馆、茶楼、棋牌、写字楼等及附属服务业务使用,不得经营招租人经营的相同业务和对外餐饮业务(宾馆内部餐饮除外),开业前承租人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检和消检并取得消防部门的消防合格证、办理好相关工商税务证等经营所需的合法证照后方可营业。承租人办理经营许可手续时,招租人只协助提供目前已有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证件,办证所需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及使用。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若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6.租金付款要求:租金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方式。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季度租金,付款方式为季付,以后在前一个月的25日之前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承租方擅自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的有关约定,出租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1次租金(即第一年前3个月租金)应在3个月装修期/免租期满前一次性付清】。7.租金递增要求:前3年租金不变,3年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增涨********%【除去装修期/免租期的实际计取租金的租赁期为4年9个月,从3个月的装修期/免租期满开始计取时间,第一、二、三年租金相同;从第四年起,以年租金为单位进行递增,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第五年(租期9个月)同样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二、招租范围由于原出租南城客运中心综合大楼二至四楼及客运中心一楼部分店面为宾馆合计总面积1285㎡,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招租人拟将该两处资产部分面积1285㎡对外公开招租,详细招租范围见招租文件《第四章 项目情况及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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