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44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内沥青道路翻新工程院内谈判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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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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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施工 |
院内沥青道路翻新工程 |
1(项)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793759.56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①相关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如供应商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如有新的文件,以最新的文件要求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提供《响应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已领购本次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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