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次氯酸钠药剂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次氯酸钠药剂采购招标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年内
项目范围: 符合GB/T 19106-2013中表a A型-Ⅱ类要求:有效氯(以Cl计)≥10%(质量分数),游离碱(以NaOH计)0.1%~1.0%,铁(Fe)≤0.005。
2.其他要求:砷(As)≤ 0.0001%,重金属(以铅计)≤ 0.001%。
本次招标标段为: 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次氯酸钠药剂采购招标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柏中(宁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次氯酸钠药剂采购招标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专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以下有效证书或证明:①营业执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内企业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③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三方签订运输协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协议文件扫描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④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许可证(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许可范围均需包含次氯酸钠溶液)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备以下有效证书或证明:①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货物制造商授权证书并同时提供该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许可证(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许可范围均需包含次氯酸钠溶液。)
2、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如下:①合同首页②供货范围(含供货范围的合同页)③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以上文件缺一不可,如未提供按照废标处理)④投标人须提供连续12个月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作为供货量证明,发票内容须清晰体现货物名称、数量信息,且12个月累计供货总量不得低于400吨。所有发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13时30分 至 2025年10月09日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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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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