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雁塔校区环境学院实验楼(原热力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3,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雁塔校区环境学院实验楼(原热力中心)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3,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3,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雁塔校区环境学院实验楼(原热力中心)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3,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开工令日期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校区环境学院实验楼(原热力中心)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校区环境学院实验楼(原热力中心)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校区环境学院实验楼(原热力中心)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