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名称)已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区发改呈〔2025〕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人为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最高限价:450000元。
采购需求: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详细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者其他组织。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6月以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缴纳月数不足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若成交供应商被查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具体要求:查询截图或者提供承诺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文件 规定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 2025年9 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