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万寿路次高压(十四街坊-十七街坊)燃气管道隐患整改工程(翻转内衬工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万寿路次高压(十四街坊-十七街坊)燃气管道隐患整改工程(翻转内衬工艺),本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招标,其中涉及管径DN600,管道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25公斤/平方厘米),施工长度约0.671km(施工组织形式非开挖管道翻转内衬修复),工程概算 37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万寿路次高压(十四街坊-十七街坊)燃气管道隐患整改工程(翻转内衬工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万寿路次高压(十四街坊-十七街坊)燃气管道隐患整改工程(翻转内衬工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许可项目须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1);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管道翻转内衬修复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以合同为准);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 )或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其中有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联合体双方任一单位具有即可;(2)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分工、责任、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工程(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9月2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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