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至2026年度西沙东岛台站看护、供电保障与海上人员物资运输等服务
2、项目编号:ZY
3、采购预算:¥1,220,000.00元
4、最高限价:¥1,220,0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1年
二、供应商资格与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大型企业且非残疾人企业、非监狱企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只接受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本次投标。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 (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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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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