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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公益琴房进楼宇服务项目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3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莲花街道公益琴房进楼宇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比价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5.采购需求:莲花街道公益琴房进楼宇服务项目 一项 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比价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及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比价谈判文件)。

3.参与本项目应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6.供应商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是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

三、获取比价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 2025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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